當前位置:技術 > 試管嬰兒相關法規什么時候才能完善? - 第三代
時間:2017-05-23
隨著試管嬰兒技術的發展,越來越多的家庭都將試管嬰兒視為懷孕生子的救命稻草。關于試管嬰兒的法律法規卻一直都還不完善,雖然我國在這方面也設置了相關的法規,特別是在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》中對我國人民移植試管嬰兒所具備的條件、證件等制定了嚴格的要求,對開展試管嬰兒服務的醫療機構也有法律要求,一旦發現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,會受到懲罰。 在實際情況中,卻很難做到,甚至讓很多家庭束手無策。不知如何是好。今年五月,居住在山東日照的小麗試圖用與前夫在醫院的冷凍胚胎做試管嬰兒,卻遭到了院方的阻撓。小麗和前夫在還沒有解除婚姻的時候,曾經到醫院通過試管嬰兒懷孕,不幸的是沒過多久孩子就流產,前夫因為這件事和她離了婚。醫院規定第一次試管嬰兒植入流產后,在第二次再植入時,需經過孩子父母雙方簽字,否則將不會幫其進行二次移植,小麗為這事找過前夫商量,無耐前夫怎么都不同意到醫院簽字。 陷入絕境的小麗試圖通過法律途徑來使得醫院同意單方簽字,當她尋找律師了解試管嬰兒的相關法規時,發現我國胚胎移植這方面的法規處于空白狀態,非自然的受孕,特備是冷凍胚胎,生育需要單方簽字還是雙方簽字,還有待出臺相關的法律。在尋求法律手段幫助都不成功的狀態下,小麗顯得非常被動,她只好暫時放棄再次移植試管嬰兒胚胎的這個念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