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技術 > 給寶寶用藥需牢記八項基本原則 - 第三代試管嬰
時間:2017-05-24
1、掌握影響藥物的因素,注意聯合用藥,合用藥品種不宜超過3種。 2、避免濫用滋補和維生素類藥品。 3、不要給患兒隨意濫用成人藥。 4、要明確診斷,根據病情用藥。 5、嚴格計算用藥劑量。寶寶用藥的劑量一般可按照小兒的年齡、體重、體表面積三種方法計算。其中按年齡計算比較簡單(肥胖或瘦弱患兒除外),即不同年齡兒童的用藥是成人劑量的:1個月為1/14、6個月為1/7、1歲為1/5、2歲為1/4、4歲為1/3、6歲為2/5、9歲為1/2、14歲為2/3。 6、不要濫用常用藥。 7、用藥時嚴密觀察小兒的病情變化。 8、選藥時要有明確的指征。